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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规范

掌上云南生活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目的为保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保障掌上云南生活通商户的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及掌上云南生活通内部管理的相关规定,制订《掌上云南生活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掌上云南生活通开展自查工作的相关人员。掌上云南生活通交易平台、新零售事业部、新餐饮平台均可开展自查工作。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商户经营活动(1)线下实地核查由掌上云南生活通市场人员、品控人员及第三方机构人员对入网商家进行实地核查。审查内容:a)地址核查,此地有此店。b)证照核查,此店有此证。c)出餐地址和证照地址一致性核查。核查店铺出餐地址和证照地址是否一致。d)从业人员健康证核查。e)环境核查。(2)线上抽查监测由掌上云南生活通品控人员线上对入网商家经营页面进行查看。审查内容:a)经营资质是否合规

b)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情况c)是否存在发布禁止发布的商品和服务的情况d)是否存在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字号、知识产权等情况f)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及违反掌上云南生活通平台相关规定的情况(3)明厨亮灶监管掌上云南生活通积极推广明厨亮灶项目,为餐厅后厨安装摄像头,直播餐厅出餐全过程。通过云存储技术,存储餐厅1 年的视频数据。如发生食安问题,也可通过视频进行取证。2、食品安全状况掌上云南生活通邀请独立于政府主管部门和网络订餐平台的第三方机构,对平台餐品进行神秘抽检,获取检测报告,作为监管依据。四、附则1.掌上云南生活通有权不定期地制定、修改本制度及/或相关处理制度。商户应及时关注掌上云南生活通不时发布的各项制度修改的相关提示,若不同意相关制度修改的,商户应及时停止使用掌上云南生活通提供的服务;如果商户继续使用掌上云南生活通提供的服务,则视为接受相关制度的修改。2.本制度于20198日修订,2019 98日生效。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规范

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规范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平台商户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流程,维护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平台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商户相关协议和管理规范,特制订本规范。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所有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平台商户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进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活动。三、【定义】1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平台:指为商户提供外卖展示及交易信息的网络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掌上云南生活通网站外卖频道、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客户端、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关联方平台及/或客户端等,以下简称“掌上云南生活通”2、商户:指在掌上云南生活通平台开展外卖餐饮经营活动并向用户提供商品、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用户:指在掌上云南生活通平台注册、接受平台规则,并可通过掌上云南生活通平台发布订餐外卖服务需求、创建任务事项信息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指重大食物中毒,食用染疫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弓|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食品引发或可能弓发严重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食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食源性疾患等其他事件。第二章基本内容四、【基本原则】1掌上云南生活通平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该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相关部备案。2、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对食品安全事故分级、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商户应配合掌上云南生活通立即进行对事故处理并且研究相应对策,避免因安全事故连带产生更多的安全隐患。

4、商户应配合掌上云南生活通告知食品生产经营商户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商户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5、商户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与掌上云南生活通及相关安全事故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轻对社会的危害。6掌上云南生活通平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商户和相关人员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五、【组织管理】1、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投诉热线(10105757)并向社会公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媒体进行社会监督。2、商户应自觉接受质监、卫生、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检),做到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认真整改。3掌上云南生活通成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设立专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食品安全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商户应积极协助掌上云南生活通进行上述处理。六、【分级处理】掌上云南生活通平台的投诉热线接到食品安全问题投诉,如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立即向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应按照以下分类采取相应措施:1、单起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投诉、人数在1-2 人,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派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确切原因。2、单起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投诉,人数在3人以上或两起及以上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投诉,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派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确切原因,并及时寻求食药监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疾控中心、医疗单位的协助。以上食品安全事件如经分析、排查,如确为商户食品引发的,应立即通知相关用户并联系好医疗单位做好对已食用本批次食品、可能发病的用户的相关医疗措施,并且向食药监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书面报告,请相关部门门协助解决。3、出现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安全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向食药监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书面报告,由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采取事故应急措施,同时掌上云南生活通平台调动一切可用力量进行应急处理:(1) 一次出现由于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发病人数在50人以上;

(2) 发生群体性食用食品发病事故,并有人员死亡的;(3) 引发发病的食品扩散未得到控制,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4) 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七、【处理方案】1、商户应配合掌上云南生活通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召回或者停止对该产品以及原料的生产经营。2、商户应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相关产品,并配合掌上云南生活通责令进行清洗消毒。3、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4、调查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跟进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提出切实的解决措施。5、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相关部门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商户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商户应当予以配合,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八、【事故报告】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处理进程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都须有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以便于公司在相关方面改进及借鉴、总结。1、初次报告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受害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症;医疗单位、地址,抢救医疗的基本情况;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需相关部门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送单位、签发人和联系电话及报送时间。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立即报告。2、进展报告内容:事故发展与变化、处理进程、事故原因等,在进展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3、总结报告: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其中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建议。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7 个工作日内上报。九、【应急保障】

1、【人员保障】(1)掌上云南生活通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组织公司食品安全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应急的各方面工作。(2)安全领导小组将在日常加强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组织应急事故处理的演练。2、【物资保障】掌上云南生活通平台、商户应及时提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3、【信息保障】在事故处理期间,安全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应确保24小时信息通讯畅通。第三章违规处理十、【违规处理】1、对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商户,掌上云南生活通有权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商户线上管理规范》对商户进行警告、置休整改、临时下线或永久下线处罚。对于商户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掌上云南生活通有权交由行政管理机关或司法机关追究商户行政或刑事责任。2、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未能履行职责的,对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负责人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四章其他十一、【规范变更】掌上云南生活通有权对本规范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新,并在该规范生效前通过掌上云南生活通商户后台管理中心、掌上云南生活通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公告,无需另行单独通知商户,上述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通知所有使用掌上云南生活通服务的商户;若商户在本规范内容修改、补充或更新公告后继续使用掌上云南生活通提供的服务,即视为商户同意遵守修改、补充或更新的规范。十二、【规范效力】本规范作为商户与掌上云南生活通所签署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商户违反本规范的,按照本规范、双方协议及其他管理规范进行处罚。十三、【规范溯及力】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范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范。十四、【生效】本规范首次发布日期为2019 98日,自发布之日起7日后生效。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规范

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加强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平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掌上云南生活通相关协议和相关管理规范,特制订本规范。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在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平台开展经营过程中出现食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情况的商户。三、【定义】1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平台:指为商户提供外卖展示及交易信息的网络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掌上云南生活通网外卖频道、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客户端、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关联方平台及/或客户端等,以下简称“掌上云南生活通”2、商户:指在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平台开展外卖餐饮经营活动并向用户提供商品、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第二章基本内容四、【制止行为】商户发生如下情形的,掌上云南生活通有权采取措施制止商户违法行为并暂停向商户提供掌上云南生活通服务,同时依法向商户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并配合调查:1、商户不具备实体经营门店,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不同地区小餐饮所需行政许资质以当地法规、规章为准)的。商户资质已过期或被吊销,商户挪用他人资质或者伪造资质的,或其他违反《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规范》情形的。2、商户未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营业执照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信息发生变更,未及时更新的。3、未登记商户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或者前述登记信息不真实的。4、商户未在网上公示其真实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或公示信息不真实的。5、商户未在网上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或公示信息不真实的。6、商户生产经营的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不一致的。7、商户提供虚假店堂食及后厨照片的。8、商户未按要求记录、保存网络订餐信息的,包括食品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以及收货地址等。9、商户未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超范围经营。10、商户未选择资质合法、保证原料质量安全的供货商,或者从原料生产基地、超市采购原料,未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11、商户在加工过程中未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仍加工使用的。12、商户未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未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未按照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装卸的,或提供的食品配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的。13、商户餐饮食品未与线下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的。14、商户在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平台销售餐品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15、商户自配送送餐人员未履行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和包装、不得直接接触食品,保证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等安全配送义务的。16、商户未对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保存、配送措施的。17、商户提供的食品/商品带有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18、未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或者未定期清洗和校验保温、冷藏和冷冻等设施、设备的。19、商户拒绝、阻挠掌上云南生活通或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20、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禁止商户进行的其他行为。第三章违规处理

五、【违规处理】1、经掌上云南生活通核实确认,商户出现本规范中的违法行为,掌上云南生活通有权根据违法行为严重程度采取制止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置休整改、下线、永久停止服务等处理措施,并对商户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掌上云南生活通经济损失或其他纠纷、处罚的,掌上云南生活通有权追究商户相应责任并要求商户承担损失赔偿责任。2、对于商户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有权交由行政管理机关或司法机关追究商户行政或刑事责任。六、【申诉流程】1、针对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对商户的处理措施,如商户认为不合理的,有权依据本规范在收到违规处理通知之日起2 日内向掌上云南生活通提起违规申诉,如商户2 日内未进行违规申诉的,视为商户认可掌上云南生活通的处理措施。2、为了保证申诉的有效性,提高申诉成功率,商户申诉时需按照掌上云南生活通平台的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截图、链接、照片、录音、快递单凭证、报案回执等。如商户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经掌上云南生活通核验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的,即视为申诉不成功。3掌上云南生活通在收到商户提起申诉后,将及时审核商户提交的申诉材料并反馈相应处理结果。若违规申诉成功,则对应的违规处罚不成立、处罚措施不执行;若申诉不成功,则对应的违规处罚成立、处罚措施将直接执行。第四章其他七、【规范变更】掌上云南生活通有权对本规范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新,并在该规范生效前通过掌上云南生活通商户后台管理中心、掌上云南生活通PC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公告,无需另行单独通知商户,上述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通知所有使用掌上云南生活通服务的商户;若商户在本规范内容修改、补充或更新公告后继续使用掌上云南生活通提供的服务,即视为商户同意遵守修改、补充或更新的规范。八、【规范效力】本规范作为商户与掌上云南生活通所签署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若商户违反本规范的,掌上云南生活通将按照本规范、双方协议及其他管理规范进行处理。九、【规范溯及力】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范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范。十、【生效】本规范发布日期为2019 98日,自发布之日起7日后生效。

 

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规范

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加强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平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协议和相关管理规范,特制订本规范。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在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平台开展经营过程中出现食品安全相关严重违法行为的商户。三、【定义】1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平台:指为商户提供外卖展示及交易信息的网络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掌上云南生活通网外卖频道、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客户端、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关联方平台及/或客户端等,以下简称“掌上云南生活通”2、商户:指在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用户提供商品、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第二章基本内容四、【严重违法行为】商户发生如下情形的,属于严重违法行为:1、因食品安全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致人死亡的;2、发生较大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3、发生较为严重的食源性疾病的;4、导致食物中毒、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有危害事故的;5、发生食品安全事教的商户拒不承担责任或不积极处理问题的;6、出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食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7、商户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者给予其他治安管理处罚的;8、商户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的;9、商户因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被立案侦查或者提起公诉的;

10、商户因食品安全相关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11、严重侵犯消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12、其他引发严車后果,属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三章违规处理五、【违规处理】1、经掌上云南生活通核实确认,商户出现本规范中规定的严重违法行为的,掌上云南生活通有权采取制止严重违法行为并停止平台服务的处理措施。2、对于商户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掌上云南生活通有权交由行政管理机关或司法机关追究商户行政或刑事责任。六、【申诉流程】1、针对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对商户的处理措施,如商户认为不合理,有权依据本规范或其他相关规范在收到违规处理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提起申诉,如商户未在2日内进申诉的,视为商户认可掌上云南生活通的处理措施。2、为了保证申诉的有效性,提高申诉的成功率,商户申诉时需按照掌上云南生活通的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截图、链接、照片、录音、快递单凭证、报案回执等,如商户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即视为申诉不成功。3掌上云南生活通在收到商户提起申诉后,将及时审核商户提交的申诉材料并反馈相应处理结果。若申诉成功,则对应的违规处罚不成立、处罚措施不执行;若申诉不成功,则对应的违规处罚成立、处罚措施将直接执行。七、【规范变更】掌上云南生活通有权对本规范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新,并在该规范生效前通过掌上云南生活通商户后台管理中心、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公告,无需另行单独通知商户。上述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通知所有使用掌上云南生活通服务的商户;若商户在本规范内容修改、补充或更新公告后继续使用掌上云南生活通提供的服务,即视为商户同意遵守修改、补充或更新的规范。八、【规范效力】本规范作为商户与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所签署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商户违反本规范,掌上云南生活通将按照本规范、双方协议及其他管理规范进行处理。九、【规范溯及力】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范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范。

十、【生效】本规范发布日期为2019 98日,自发布之日起7日后生效。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规范

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规范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平台商户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流程,维护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平台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商户相关协议和管理规范,特制订本规范。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所有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平台商户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进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活动。三、【定义】1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平台:指为商户提供外卖展示及交易信息的网络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掌上云南生活通网站外卖频道、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客户端、掌上云南生活通外卖关联方平台及/或客户端等,以下简称“掌上云南生活通”2、商户:指在掌上云南生活通平台开展外卖餐饮经营活动并向用户提供商品、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用户:指在掌上云南生活通平台注册、接受平台规则,并可通过掌上云南生活通平台发布订餐外卖服务需求、创建任务事项信息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指重大食物中毒,食用染疫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弓|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食品引发或可能弓发严重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食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食源性疾患等其他事件。第二章基本内容四、【基本原则】1掌上云南生活通平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该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相关部备案。2、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对食品安全事故分级、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商户应配合掌上云南生活通立即进行对事故处理并且研究相应对策,避免因安全事故连带产生更多的安全隐患。批注[郭丹-法务组1]: 食品安全事故的定义是否过于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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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98